公职人员开店是否构成犯罪,主要 取决于其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以及是否获取了非法利益。
一般情况下不构成犯罪
公务员从事商业活动本身并不构成犯罪行为,因此不会引起刑事追究。
利用职务便利获取非法利益
如果公务员利用其职务便利进行经营活动,以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则可能触犯职务犯罪法律法规,进而面临刑事审判。
纪律处分
即使不涉及刑事责任,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也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甚至开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也对此有明确规定。
综上所述,公职人员开店本身不是犯罪行为,但如果利用职务便利获取非法利益,则可能构成职务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公职人员还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因此,公职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从事任何可能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