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县图书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营业执照:
首先需要取得营业执照,个体户和有限公司两种类型都可。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由于图书销售属于特殊行业,必须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实体经营场所:
需要有实体办公场所,地址需为商业地址,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公司有仓库时,也需要有租赁合同,面积至少在80平米以上。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必须取得从业人员法规培训合格证明,由市新闻出版局统一组织培训。
图书管理软件:
需要有图书管理软件,并且有软件购买的发票。
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且无不良记录。
其他费用:
除了上述基本费用外,还需要考虑图书购置费用、场地建设费用(如书架、桌椅、管理系统等)以及相关的二类费用(如地勘设计、监理、招标代理等)。
税务登记:
需要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并定期交纳税费。
其他相关证件:
如果涉及代卖光碟等,还需要到文化局审批音像制品许可证。
公益图书馆的特殊要求:
如果是公益图书馆,除了上述商业运营的条件外,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心理准备、爱心、学识、对当地村民的了解以及推广和策划能力。
建议:
规模和预算: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预算,选择合适的规模(个体户或公司)和场地。
合法合规:确保所有手续和证件齐全,符合当地法律法规要求。
图书资源:重视图书资源的采购和管理,确保图书馆的正常运营和服务质量。
持续投入:图书馆的运营需要持续的投入,包括人员培训、设施维护、图书更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