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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店租赁人有什么权利吗

开店租赁人,即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有一定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包括:

使用租赁物的权利:

承租人有权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

收益权:

承租人有权从租赁物中获取收益,例如通过经营活动产生的利润。

添附权:

在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承租人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某些附属物。

优先购买权:

在出租人出售租赁物时,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转租权:

在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权利。

合同解除权:

在特定情况下,如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或者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居住房屋的出租人权利:

包括查验承租人及其同住人的身份证明、定期查看承租人使用房屋的情况,以及在租赁合同中确定承租的居住人数等。

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权利:

包括对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收取租金的权利、确保租赁物合理使用的权利、提前收回自住的权利等。

需要注意的是,承租人在行使这些权利时,必须遵守租赁合同的约定,并且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此外,出租人在租赁期间也享有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收取租金的权利、使用监督权以及收回租赁物的权利。

在实际操作中,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理解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以减少潜在的纠纷。如果发生争议,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