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就业创业证》需要满足以下要求和提供相应的材料:
申请条件
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或肄业。
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
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
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
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
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
所需材料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登记表一份。
创业计划书(视当地要求而定)。
无犯罪记录证明。
相关部门出具的创业项目可行性报告(视当地要求而定)。
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窗口提出《就业创业证》办理申请。
提交上述所需材料。
经审核符合条件后,领取《就业创业证》。
其他注意事项
办理时需根据当地人社部门的具体要求准备材料,可能会有所变动。
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劳动者可享受一系列扶持,包括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税收优惠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了解最新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就业创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