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针对创业人员有一系列的政策支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政策对象: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10类人员。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额度为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400万元)。
重点群体创业税收减免政策
政策对象: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行政收费减免政策
政策对象: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对象:包括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人员等。
政策内容:个体工商户创业者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小微企业创业者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12000元,每个创业人员只能享受一次。
其他补贴: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报酬的小微企业,按照每个岗位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创业孵化园优惠政策
政策对象:入驻创业孵化园的创业人员。
政策内容:提供创业孵化园场地、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帮助创业者降低创业风险和成本。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提供贷款支持、税收减免、行政收费减免、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多种措施,全面支持各类创业人员,促进创业就业,推动经济发展。建议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及时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并申请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