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程序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编制预算
预算管理部门确定财政支出总额,并按部门分配初步的分配方案。
各支出部门对初步方案提供反馈后,预算管理部门会根据这些反馈调整并编制预算草案。
经过多次往返修正与反馈,最终形成预算草案,并进入审批阶段。
审批预算
立法机关首先审定预算的总体规模。
由专门的委员会对预算草案进行逐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立法机关批准预算草案后,这些草案便成为正式的财政预算,具备法律效力。
执行预算
各收入机关依法及时、足额地完成财政收入计划。
预算管理部门根据预算对政府部门进行拨款。
各职能部门根据拨款执行相应的政府职能。
决算
预算年度结束后,各职能部门和预算单位对执行结果进行总结,编制决算报告。
决算报告由预算管理部门汇总,提交给立法机关进行审计和审批。
预算调整与监督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可以进行预算调整。
财政部门负责预算的编制、预算拨款的发放以及预算的监督管理。
财政直接支付
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填制《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上报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审核确认后,开具相关通知单和凭证,送人民银行、预算外专户的开户行和代理银行。
代理银行根据凭证及时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并开具入账通知书。
代理银行每日按实际支付金额填制划款申请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专户进行清算。
这些步骤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有效使用和透明度,同时也有助于防止资金浪费和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