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后,警察的调查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受理与登记
警察接到报警后,会首先受理报案,并进行登记,制作受案登记表。
询问报案人详细信息,包括诈骗的时间、地点、方式、涉及金额等,确保案件信息的完整性。
初步审查
对报案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标准。如果证据充分,符合立案条件,会正式立案。
调查取证
通过多种手段进行调查取证,如查看监控录像、查询交易记录、走访相关人员、收集物证等,以获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与询问
传唤后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的,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
检查与扣押
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侦查与协作
在侦查过程中,警察会收集证据、调查嫌疑人,并根据需要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如果案件不属于该警察机关管辖,会将案件移送至主管机关处理,并及时通知报案人。
对于需要紧急措施的案件,警察会先采取紧急措施,再移送主管机关。
结案通知
案件得到顺利侦办解决后,警方会及时通知涉事各方案件已经结案。
信息反馈
警察会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案件进展,并向报案人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以确保他们的安全感和信任度。
以上是报警后警察调查程序的一般步骤。具体操作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