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执行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申请人需要向一审人民法院或同级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并附上生效的法律文书副本、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法院受理
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主要查看手续是否完备、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是否合法正确、是否超过履行期限等。经审查符合执行条件的,法院会予以立案。
申请复议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采取强制措施
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足额银行存款,法院会分析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订执行方案,并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进而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对于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法院会根据财产类型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处置方式,例如,通过司法拍卖进行变价。
建议
准备齐全材料:确保提交的材料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身份证明等,以免立案受阻。
注意时效:申请执行的时效非常重要,一旦超过时效,法院可能不再受理执行申请。
及时跟进:在申请执行后,及时跟进法院的执行进度,确保执行措施能够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