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晋升转正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动议
组织部长提出干部人事调整(包括提拔)的初步方案,向市委书记汇报。
书记召开书记议事会(五人小组会),讨论研究人事调整方案。
方案通过后,涉及提拔重用的人选,启动考察程序。
干部考察
推荐:在所在单位召开干部大会,组织参会人员投票推荐提拔人选。
测评:进行民主测评,了解干部在群众中的认可度。
谈话:与干部本人及相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深入了解干部情况。
考察组由组织部、纪委等部门组成,到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开展考察,考察一般分推荐、测评及谈话三个程序。
征求意见
在单位考察结束后,向纪委、卫健委、综治委等单位征求考察对象在相关方面的表现。
部分地方还会对考察对象进行家访以及社区了解情况。
组织部部务会研究讨论
各个考察组就考察情况向组织部部务会汇报。
部务会通过后,再统一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
市委常委会讨论研究
就干部人事调整方案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并票决。
参会人员一般为所有市委常委,票决通过后进行公示。
干部任前公示
公示期一般为七天左右,期间如接到举报需开展调查。
查实有问题者中止公示,如未接到任何举报则进行下一步。
任前谈话和正式行文
对拟提拔干部进行任前谈话,明确岗位要求和期望。
正式行文任命干部到新的岗位。
送干部到任
组织部门将干部送到新任职单位,并进行交接。
正式任命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任命。
试用期考核
试用期满后,进行转正定级,其考核程序为:单位对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考核合格的填写转正定级审核表,报所在人社局审核备案,确定岗位等级及工资薪级,办理岗位聘用和聘用合同,试用期间计算在聘用期内。
建议:
确保每个步骤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在考察和公示过程中,保持透明度和沟通渠道的畅通,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
在任前谈话中,明确干部的责任和期望,帮助其更好地适应新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