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私了”的程序如下:
查看财产损失情况
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停车,拉紧手制动,关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设置警告标志牌。双方当事人简单查看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情况。
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
人员转移到路肩或路面安全地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事故基本资料”和“事故事实”,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拍照或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各方当事人立即撤离现场。未达成“事故事实”书面协议的,不应自行撤离现场,而应选择报警处理。
保险报案和协商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书
撤离现场后,电话告知保险公司并协商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如果对具体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达成赔偿协议后发生争议,交警部门不再受理,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建议
确保行为能力:当事人必须具有行为能力,否则达成的协议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
书面协议:交通事故“私了”必须是书面协议,包括“事故事实”和“赔偿协议”。
证据保留:在撤离现场前,应对现场进行拍照或标划,作为证据保留。
法律咨询:如果不放心,可以请当地公正部门对协议书进行公正,或者找专业律师代写赔偿协议书,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交通事故“私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减少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