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结业申请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组成清算组
企业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由股东、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清理财产、编制报表和制定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清偿债务
清算组根据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
制作报告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终止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建议在申请过程中,确保所有步骤和材料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以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