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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程序怎么走

法院审理案件一般遵循以下程序:

立案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审查材料,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受理

法院在立案后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法院会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并根据需要做出财产保全裁定。

排期

法院确定开庭日期、时间、法庭和审判长,并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

开庭审理

开庭前,法院会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阶段包括举证、质证,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阶段,各方当事人就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调解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尽量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宣判

调解不成或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由合议庭合议做出裁判(宣判)。

判决结果会向当事人公开宣告,并告知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上诉

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执行

判决生效后,如当事人不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应及时申请法院执行。

结案

案件经过上述程序后,法院会制作结案通知书,标志着案件的审理和执行结束。

建议在提起诉讼前,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