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诉讼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起诉前的准备
确定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等法院管辖。
收集证据:全面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如合同、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需能够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书写起诉状:起诉状应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证据清单。
立案
现场立案:当事人携带准备好的起诉材料,到管辖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的立案窗口进行现场立案。立案人员会对诉讼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即可立案,当事人需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辅助材料。
网上立案: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各省法院诉讼服务网”或微信“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等途径申请网上立案,经法院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立案。
诉前调解(非必经程序)
法院受理案件后,转入为期一个月的先行调解阶段。调解员会联系被告,看对方是否愿意调解,以节约时间。这不是强制性的,如果不愿意,则一个月后,法院会将案件转为正式立案。
正式立案
缴纳诉讼费: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如果材料符合要求,法院会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告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用。
送达诉讼材料: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
举证阶段
举证:转入正式立案后,法院会向你送达缴纳诉讼费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文书。举证的意思是,让你在这个阶段拿出证据。一般简单的案件,立案时就一并提交证据了。如果你在立案后,发现新证据,则可以在举证阶段提交。
送达传票
法院向双方送达传票,上面载明了开庭时间、开庭地点、审判员等信息。
开庭审理
开庭:如果没有委托律师,则需要你自己亲自去开庭,原告是必须到的,原告不到的话,法律规定“视为撤诉”处理。如果你没有开庭经验,听不懂法官的法言法语,也可以单独委托律师开庭。
庭审程序:包括查明确认当事人身份、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等。
判决
判决:开庭审理后,法院会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定或判决。最终的审理结果可能有三种:裁定驳回起诉或者终结诉讼、判决(包括当庭宣判和择日宣判)、调解(包括当庭调解和另定日期)。
上诉
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以上是走诉讼程序的基本流程,具体案件可能会因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在提起诉讼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诉讼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