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调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开会研究
新单位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商调事宜,形成会议纪要作为后续流程的依据。
申请用编
新单位向本级党委编办申请使用编制,申请通过后,编办会函复并抄送组织部门。
申请调入
新单位向同级组织部门发出商调函,商请调入。
向原单位出发商调函
组织部门审核通过后,重新起草商调函,以组织部名义向原单位发出商调函,要求原单位以书面形式复函是否同意调出。
调出
原单位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商调事宜,形成会议纪要作为后续流程的依据。同意调出的,按照商调函要求复函并报送相关材料。
调入
原单位按组织程序进行减员操作,新单位按组织程序进行增员操作,协同出具《公务员调任、转任审批表》,报送组织部门审批。
发出调干通知
由组织部门向原单位发出调干通知。
报到
持组织部门开具的行政介绍信以及原单位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到新单位报到。
归档及转移工资关系
档案调入新单位,同时将商调过程材料归档。持调动材料至人社部门办理工资关系转移手续。
建议在办理商调手续时,确保所有步骤都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进行,并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以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