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店铺场地证明,可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无产权证的情况
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
如果场地没有产权证,属于临时搭建或正在修建未办完手续等情况,可找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场地证明。
当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
若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的证明效力不足,可将其开具的证明拿到所属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让他们核实并签章。也可直接找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
有产权证的情况
农村住宅或集体用地
产权属于自己,出具产权证即可。
产权不属于自己,需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及租用协议,必要时可到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佐证证明。
城市住宅用于经营
要查看该区域住宅是否能用于商业,若可以,拿上产权复印件或租用协议到当地居委会及街道办事处办理场地证明。
特殊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由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放。
集体土地使用证
办理需乡镇政府审核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由县国土资源局核验通过并报县政府审批发证。
房屋土地使用证
发证机关为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总结
无产权证:先找居委会或村委会,再根据需要找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
有产权证:根据产权性质和用途,可能需要提供产权证或租用协议,并可能需居委会或村委会佐证。
特殊情况:涉及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需到相应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建议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办理部门,并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场地证明的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