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饭店需要办理以下证件:
营业执照:
由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是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食品卫生许可证:
简称卫生许可证,是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卫生许可凭证。
排污许可证:
用于证明饭店的排污行为符合相关环保法规。
食品经营许可证:
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及发放,取代了原有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消防许可证:
由消防部门办理,证明饭店的消防安全符合相关法规。
健康证:
由当地防疫站或有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办理,证明餐饮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如适用):由当地公安机关办理,适用于旅馆、饭店等特种行业。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安装情况资料:
包括技防验收报告等,用于证明饭店的安全防范设施符合相关法规。
人脸识别系统启用证明和 旅业系统安装完成证明:
这些证明需要在特种行业许可证编号下发后正式启用。
从业人员登记表和 保安人员登记表:
用于记录饭店的从业人员和保安人员信息。
经营场所平面图:
需标明房号、服务台、消防设备、监控设备、出入通道等。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在工商局申请,确定饭店名称。
税务登记证:
由税务部门办理,用于合法经营的企业按国家税收政策缴纳税款。
建议:
在开饭店前,建议先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开业。
办理这些证件时,务必按照法规要求准备齐全所有资料,并按时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