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兽药店需要以下人员:
兽药技术人员
必须有与所销售的兽药相适应的助理工程师、助理兽医师以上技术职务的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
在兽药经营企业内,直接从事兽药采购、保管、销售、调剂、检验业务的,应是药剂士、兽医技术员以上的技术人员,每个单位至少2到3名。
质量管理负责人
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城区设立的兽药经营企业及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主管质量的负责人或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在乡镇以下(含乡镇)设立的兽药经营企业,主管质量的负责人或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其他从业人员
从事兽药采购、销售、保管、技术等工作的人员,学历一般不低于高中。
质量管理人员需具备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拥有相关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营业场所和设施
需要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
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必须设立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配备相应的人员,负责兽药的质量管理和安全。
其他经营条件
需要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设施及条件。
必须具有质量检验机构和专职检验人员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建议:
确保所有人员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兽药的质量与安全。
遵守当地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办理相关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