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开店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创业登记与优惠办理
到当地劳动服务科登记,问询优惠政策办理地点。
大学毕业生创业支持
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下允许分期到位。
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创业培训与补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创业培训,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可达200万元。
创业经营场所
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降低成本。
税费减免
从事个体经营的,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提高所有个人纳税人的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
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疫情期间扶持
对符合规定的个体工商户,无需批准即可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免征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个体工商户以个人身份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居民养老保险的,可在年内按规定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档次)和缴费时间。
停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停车占道费、污水处理费(非居民)。
减免疫情期间的相关检验检测和认证费用,鼓励租金减免。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创业,降低创业门槛,减轻创业者的经济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建议创业者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顺利启动和运营自己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