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店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选择经营场地
需要有房产证或经租赁所登记的租赁合同书。
租赁管理费和印花税通常由业主承担。
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办理营业执照
到所在地工商所办理营业登记。
办理营业执照时,需携带场所证明(如租赁合同或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
办理消防批复
虽然这不是必经程序,但建议办理消防批复,以确保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领取营业执照后办理以下手续
公章审批、刻章:刻章需到当地公安局批准的印章公司办理,费用约80-300元。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
办理地税登记: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等。
办理国税登记:包括销售税等。
办理社保手续:包括单位缴和个人缴的社保金。
立基本户
携带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公章等,到银行办理公司的基本户。
其他可能需要的许可证
如果经营范围中包含许可经营项目,则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
建议在开店前咨询当地工商、税务、消防等部门,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