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开店可以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旨在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提高创业成功率。以下是一些主要的优惠政策:
营业税优惠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
对残疾人取得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困难的,经纳税人申报,县(市)税务局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减征个人所得税。
行政事业性收费免除
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持有残疾人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13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营业执照优先核发
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照。
税收减免
创办的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残疾人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及对生产销售提供残疾人专用的用品用具,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增值税、营业税。
创业扶持资金
政府会为残疾人创业提供一定的扶持资金,如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投资基金、创业补贴等。
场地和信贷支持
残疾人创业政府应提供便利办理登记注册、优先提供店面并适应减免店面租赁费用待遇。
创办的企业若为社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由各地给予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
其他优惠
持有残疾人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部分税费减免政策,如免征增值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在政府采购、社会招标等方面,持有残疾人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以获得优先支持。
享受其他优惠政策,如享受低保、失业保险等。
这些优惠政策涵盖了税收、行政收费、创业扶持资金、场地和信贷等多个方面,为残疾人创业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建议残疾人创业者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