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餐饮店需要以下资质和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
之前需要办理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已经于2016年实行“三证合一”,目前只需单独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即可,在食品药品监督局办理。
健康证
从事餐饮、化妆品、幼托、医疗卫生等职业的人员需要办理健康证,办理场所为当地防疫站或者有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
当地环保局的环境评测及排污许可证
需要进行环境评测,并获得环保局的排污许可证。注意事项包括噪音、排污、污水管道和油烟管道的设计是否合理,餐饮布局平面图,食品加工场所是否合理等。
消防批示
在店面开业之前,需要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审批,这需要在装修时就向所在辖区申请。
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颁发的登记凭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如适用):
如果涉及食品生产,还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建议:
在开店前,务必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因为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和流程。
可以咨询当地食品药品监督局、环保局、消防部门等,获取详细的办理指南和所需材料。
确保所有证件和许可证都办理齐全并符合要求,以免影响正常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