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开店贷款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身份及营业场所证明
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在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的证明,以及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固定住所的证明可以是房产证(父母名字的房产证也可),营业场所的证明应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说明正在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资金证明
申请人需要提供投资项目已经有一定的自有资金。银行衡量是否借贷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创业贷款金额要求一般最高不超过贷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以及购置(安装或修理)小型设备及特许连锁经营所需资金总额的70%。
结算账户
申请人必须在所贷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营业收入要经过银行结算。贷款用途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本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等其他投机性投资项目。
贷款担保
申请人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包括房产抵押、存单质押以及第三方担保三种形式。另外,尽可能提供一些自己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以及贷款投资方面的信息给银行,这样会增加贷款诚信度,以便于顺利地获得贷款。
经营情况要求
申请人需要提供营业执照、近6-12个月的经营流水及纳税记录,以证明经营状况和还款能力。银行还会评估申请人的盈利能力,餐饮、零售等行业需额外关注淡旺季波动。
场地要求
如果申请人拥有自有场地,需提供房产证,最高可抵押评估价值的70%(住宅)或50%(商铺)。如果为租赁场地,需备案租赁合同,剩余租期需覆盖贷款期限(通常≥2年)。地理位置也是银行考虑的因素之一,商业区、临街店铺更易获批,工业区或偏远地段可能影响额度。
信用记录
申请人需信用记录良好,无逾期或欠款记录。近2年无连三累六逾期,当前无未结清贷款逾期,信用卡使用率≤80%。
贷款用途
贷款资金需用于合法的开店用途,如租金、装修、设备采购等,不得挪作他用。
其他要求
申请人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或常住户口,没有不良借款记录等。
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开店贷款前,详细了解并准备好上述所需材料,以提高贷款申请的成功率。同时,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稳定的经营状况,有助于获得更高的贷款额度和更优惠的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