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县开店需要以下手续: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临时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持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填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并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的依法管理。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身份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如租赁合同、房产证等。
其他必要文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卫生许可证
根据店铺经营范围在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
税务登记证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天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带上营业执照副本及经营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在开店前需要进行消防验收,通过后需办理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特种行业许可证
如果店铺属于特殊行业,例如食品、药品、烟草等,需要向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果店铺涉及到生产,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环保证书
如果店铺涉及到环保,还需要办理环保证书。
特殊行业许可证
如果店铺涉及到特殊行业,还需要去质量监督部门办理特殊行业许可证。
建议:
在开店前,建议先咨询当地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等部门,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确保所有手续齐全并符合当地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