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店需要注意以下手续:
选择经营场地
需要有房产证或经租赁所登记的租赁合同书。
租赁管理费和印花税由业主出。
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办理营业执照
到所在地工商所办理营业登记。
办理营业执照时,需带场所证明(如租赁合同或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
办理消防批复
虽然消防批复不是必经程序,但建议办理,以确保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刻章
营业执照领取后,需要办理公章审批、刻章等手续。
刻章地点是当地公安局批准的印章公司。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营业执照领取后,需要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地税登记和国税登记
营业执照领取后,需要办理地税登记和国税登记。
办理社保手续
营业执照领取后,需要办理社保手续,包括单位缴和个人缴。
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如果店铺属于特殊行业,例如食品、药品、烟草等,需要向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办理卫生许可证
根据店铺经营范围在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
开立银行账户
携带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公章等,到银行办理公司的基本户。
办理税务、社保三方扣款协议
办理税务、社保三方扣款协议,以便进行税务申报和社保缴纳。
建议:
在开店前,详细了解当地政策和法规,确保所有手续和证件都符合要求。
可以咨询当地工商、税务、消防等部门,获取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店铺顺利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