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创业园提供了多种扶持措施,旨在支持创业者的创新创业活动。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扶持政策:
创业启动资金
对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在商丘创办企业,按不同层次给予100万元—10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场地与设施
提供创业工作室、业务洽谈室、创业展示室、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孵化园管理服务办公室等服务设施。
费用补贴
入园创业大学生在3年孵化期内,享受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房租费、物管费、卫生费、水电费,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贷款支持
入园创业者,可申请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均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培训与指导
为入园企业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法律咨询、品牌推广、成果展示等创业服务。
创业者按照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创业师资培训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奖励与表彰
按照选树一批典型、推介一批典型、培育一批典型、扶持一批典型的“四个一批”要求,层层培育、选树创业典型并给予入选项目和人物奖励,评审认定一批市级返乡下乡创业示范乡镇、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并给予奖励。
其他支持
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提供全过程、全方位、零距离、一站式的快捷服务。
对返乡入乡创业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扶持政策涵盖了资金、场地、培训、贷款、奖励等多个方面,为创业者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有助于他们在商丘成功创业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