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多种补贴和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资金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例如,大同市给予一次性经营场所补贴1000元,启动资金补贴1000元;黔江区对于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市场经营主体等,正常经营1年以上,给予3000元/户的经营场所租赁、设施设备购置补助。
经营规模补贴:黔江区对残疾人养殖业、种植业按规模给予不同补贴,如养牛10头以上50头以下补贴3000元,养殖50头以上补助6000元;种植经济作物30亩以上100亩以下补助3000元,100亩以上补助5000元。
社会保险补贴:具有本市户籍,劳动年龄内,按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主创业残疾人,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基本养老保险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为基数,补贴14%;基本医疗保险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0%为基数,补贴6%;失业保险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为基数,补贴1%。
创业孵化基地服务: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创业指导服务、财税申报服务、免费场地配套服务、宣传推广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
税收优惠补贴
增值税减免:残疾人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以及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均享有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企业所得税优惠:残疾人创办的企业,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如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且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其所得可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创业贷款补贴
贴息支持:政府会为残疾人创业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并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如残疾人在创业过程中向银行申请贷款,政府会按照一定比例补贴贷款利息,减轻残疾人的还款压力。
其他补贴
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许多地区会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创业提供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如贺兰县残联按照第一年8000元、第二年5000元、第三年3000元的标准,连续三年给予创业补贴。
场地租赁费扶持:对租赁场地的残疾人,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场地租赁费扶持。
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服务:免费为入驻的残疾人创业者提供两年的办公场地和办公设施,成立创业导师团,为入驻企业开展一对一指导,引进专业机构开展创业培训、资源对接、财税代理、财务法律咨询、宣传推广等服务。
这些补贴和优惠政策旨在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提高其自我实现和自主生活能力。建议残疾人创业者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当地的政策资源,以获得更多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