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家属创业可以享受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享受主体: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
优惠内容: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
每一随军家属只能按上述规定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队退出现役证书等留存备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4号)等。
其他支持措施
金融支持:金融监管总局和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创业贷进一步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通知》,要求银行机构根据支持对象实际情况和用款需求,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并充分运用退役军人获得的军功荣誉表彰等信息,在客户准入、贷款额度和期限等方面予以倾斜。
地方扶持政策:例如,山西省对35周岁以下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及随军家属新从事代销体育彩票的,可申请享受山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的扶持政策,包括建设补贴、专项扶持、竞彩支持等。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等措施,鼓励和支持军人家属和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议军人家属和退役士兵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积极申请享受相关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