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创业金通常指的是 土地出让金,它是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时,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土地出让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
包括平整土地、修建道路、铺设水电管网等,以提升土地的使用价值。
城市建设:
如公园、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给予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调节土地市场:
通过土地出让金的收取,调节土地市场的供求关系,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
土地出让金的确定有三个过程:
估价过程:
政府选择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拟出让的土地进行地价评估。
确定出让底价过程:
政府根据其产业政策和其他有关政策,对土地估价结果进行修订,形成出让底价。
批准过程:
由于我国各级政府对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不同的审批权限,所以,有的出让土地的出让价是下级政府与受让方商定的,但最后的确定权在有批准权的上级政府。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出让金的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使得其作用受到一定的限制,也一定程度上诱发了其他深层次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