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业的好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税费减免
高校毕业生: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其他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员等,从事个体经营或网络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50%贴息。
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个人贷款: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额度为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合伙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400万元)。
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创业培训和服务
创业培训: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免费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创办(改善)企业培训、创业实训、网络(电商)创业培训等。
创业服务: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咨询、创业培训、创业项目评审、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等帮扶。
工商登记政策
简化程序:高校毕业生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申办私营企业的,可通过各级工商部门注册大厅“绿色通道”优先登记注册,经营范围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和商品外,一律放开核准经营。
资金支持补贴
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在校生:可申报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补助、开业补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税收减免等各项优惠政策。
其他优惠
员工聘请和培训: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在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参加相关活动给予适当减免交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办企业的毕业生、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人事档案管理: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其保管人事档案两年。
社会保险参保:高校毕业生从事自主创业的,可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这些政策旨在降低创业门槛,提供资金支持和税收减免,帮助创业者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创业成功率。建议创业者充分利用这些政策,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创业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