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创业可以获得的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专项补贴
贷款补贴:对经认定为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其创业项目获得银行贷款的,给予当年利息额50%的贷款贴息,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安家(住房)补贴:符合规定条件的博士等自主创业高层次人才可申请人才公寓,被认定为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的,给予30-100万元的安家补贴。
专利补贴:入驻博士创业园企业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5000元;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每件每个国家资助2万元,对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得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5个国家予以资助。
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初次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为其投缴社会保险的,可按照每招用一人2000元的标准享受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
见习补贴: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入驻博士创业园的,可按规定享受见习基地有关政策。
资金扶持
项目资金扶持:入驻博士创业园等高层次人才经认定为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的,根据其项目规模和进度,给予50-400万元资金扶持。
市级政策
设站(基地)奖励: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一次性奖励50万元;新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开题项目资助:对新进站博士后科研人员,完成开题报告后,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经费资助。
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到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展研究、首次入站且无工资收入的博士后,市财政给予最高15万元生活补助。
博士人才津贴:择业期内博士毕业生在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其他“两新组织”就业,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每月人才津贴3000元,补贴期3年。
其他补贴
生活补贴与居住补贴:对于初来乍到的港澳青年创业者,生活成本是绕不开的考量。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贴,每月1000元的居住补贴。
工资补贴:依据学历分层补贴,博士每月8000元、硕士4000元、学士3000元、副学士和高级文凭2000元。
租金补贴:高达50%的租金补贴,上限每年90万元。
带动港澳台青年就业补贴:每吸纳一名港澳台青年就业,即可获得2万元补贴。
生活补贴:对新到我县企业和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重点高校院所本科生,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3500元、2000元生活补贴。
安家补贴:对在我县企业和其他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补贴。
一次性生活补贴: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10万元,毕业时间在2021年10月14日(含)之前的博士,补贴标准仍为5万元。
生活补贴:创业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发放生活补贴30万元,按年度分三次发放。
租房补贴:对新落户在肥工作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在3年内按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这些补贴政策涵盖了贷款、住房、专利、创业带动就业、生活补助等多个方面,为博士生创业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建议博士生创业者详细了解所在地区具体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这些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