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年龄与身份要求
投资者必须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投资者需为中国公民,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军官证等。
资金要求
投资者在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前20个交易日内,其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需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交易经验要求
投资者需具备两年及两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经验。交易经验的计算从投资者本人任一证券账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生首次交易起算。
风险承受能力要求
投资者需通过风险承受能力测评,且测评结果需达到积极型及以上(部分券商或监管规定可能表述为风险承受能力C4及以上)。
账户与证件要求
投资者需在证券公司开立深圳A股账户,并具备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资格。
其他合规性要求
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需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身份证。
投资者的联系方式需要真实有效,以便交易所与投资者取得联系。
建议投资者在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前,仔细阅读并了解相关风险,确保自己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