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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什么创业优惠政策

国家为支持创业,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涵盖了税收、融资、培训、行政收费等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创业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

对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等,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和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及毕业两年内的高校生,在注册个体经营时可以享受三年内免收多个类别的行政事业性费用。

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对自主创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这有助于解决创业者在创业初期资金不足的问题。

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额度为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400万元)。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国家提供职业培训补贴,以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可以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

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对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按照实际贷款利率50%给予贴息。

就业见习补贴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多方面的支持,降低创业门槛,提高创业成功率,促进经济发展。建议创业者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更好地实现创业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