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针对回村创业人员提供了一系列的扶持措施,旨在鼓励和支持他们返乡入乡创业,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按规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税费减免:
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政策。
场地租赁和水电费补贴:
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按规定给予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提供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对于创办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担保贷款。
培训支持:
将有培训意愿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提供分类、分阶段的创业培训,并对参加培训的人员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
金融支持:
农业农村部部联合农业发展银行探索扩大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开发符合返乡下乡大学生创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大对农村创业创新的信贷支持和服务力度。
土地政策:
在土地使用、规划、流转上,政府有特别优惠政策,鼓励创业者回乡发展。
其他支持:
包括提供创业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政策申请、社保接续等服务,以及对新创业失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出资人给予不超过100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等。
这些政策涵盖了资金、场地、税费、培训、金融、土地等多个方面,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建议有意返乡创业的人员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并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以实现创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