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干部创业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创业培训和咨询服务 :政府为公务员提供创业培训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了解创业知识和技能。金融支持政策:
包括提供贷款支持和税收优惠等金融支持,降低公务员创业的风险和成本。
场地和资源支持:
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提供场地和资源支持,为公务员创业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辞职创业政策
保留原身份和待遇:
自主离职创业人员5年内保留原身份,停发工资但工资晋升、职称评定不受影响。
一次性辞职费:按人事管理权限经批准辞职的,同级财政按规定发给一次性辞职费。
跟踪管理:对自主离职创业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其现实表现和创业状况,并进行业绩考核。
编制和工资待遇
缩减编制:缩减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30%的编制,为下海创业的同志成立临时编制。
工资待遇:创业前三年只发放基本工资,三年后停发所有工资直至退休,但工资标准照常晋级晋档。
退休保障 :下海创业的同志如果创业成功,能实现财富自由,在退休时再回到体制内。其他相关政策
允许公职人员创业:
公职人员可以以个人或组织形式经营或参股创业企业,但必须得到单位和上级组织的批准,不能利用职权干扰和损害正常的工作秩序。
税收规定:公职人员创业的所得应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的税款,不能采取隐瞒逃税等不合法手段。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国家干部积极参与创业活动,促进创新创业,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