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人口:
包括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他们从事个体经营可以享受3年内的税费减免。
登记失业人员:
包括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他们从事个体经营也可以享受3年内的税费减免。
零就业家庭成员:
属于零就业家庭的劳动年龄内登记失业人员,同样可以享受3年内的税费减免。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这类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也可以享受3年内的税费减免。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他们在毕业后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可以享受3年内的税费减免。
残疾人:
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可以免征营业税,并且他们从事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可以报经市县地方税务局批准,给予减征50%到90%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退役士兵:
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可以免收税收,但具体年限未明确。
下岗工人:
部分政策提到下岗工人可以享受免税政策,但具体条件未详细说明。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特定群体自主创业,减轻他们的税务负担,从而提高他们的创业成功率。建议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及时了解和申请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