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是指 全日制本科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兴趣参加科技创新、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等活动,并取得具有一定创新和实践意义的成果,经学校认定后取得的学分。这些学分是课内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的延续和深化,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
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须遵循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作为学生毕业、申请学位的必备条件。学生在校期间除完成1个学分的课内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外,还必须自主参加课外创新创业训练活动,并至少获得6个(含)以上的课外创新学分。
认定创新创业学分的基本内容包括:
科技创新:
如在国内外刊物或学术会议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SSCI、SCIE检索等。
学科竞赛:
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获得的奖项不同,获得的学分也不同。
创新创业训练:
如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通过结题验收。
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如参与技能测试或各类职业资格、专业技能的培训和考证等活动。
认定流程通常包括学生申报、相关部门审核、教务处统一导入等步骤。认定结果将返回给学生所在学院,并在毕业前完成最终审核认定。
建议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并注重积累实践经验和成果,以便在学分认定时能够获得更高的学分,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