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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竞价以什么价成交

创业板的竞价交易包括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个阶段,其成交原则如下:

集合竞价阶段

开盘集合竞价:在交易日的9:15至9:25进行。所有满足成交条件的交易会以同一个价格完成成交,这个价格是通过最大成交量原则产生的开盘价。

收盘集合竞价:在交易日的14:57至15:00进行。同样地,所有满足成交条件的交易会以同一个价格完成成交,这个价格也是通过最大成交量原则产生的收盘价。

连续竞价阶段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按照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成交。即,较高的买入申报价格或较低的卖出申报价格优先满足,同时考虑申报时间的先后顺序。

最大成交量原则:在连续竞价阶段,成交价格是通过最大成交量原则确定的。即,能够使成交量最大的价格被确定为当天的成交价格。

限价申报

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撤单

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都可以申请撤单,但撤单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且需要遵循相应的规则。

综上所述,创业板的竞价交易在集合竞价阶段通过最大成交量原则确定开盘价和收盘价,在连续竞价阶段通过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撮合成交,并且买入和卖出申报价格分别受到不超过102%和不低于98%的限制。这些规则确保了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