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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退伍后创业有什么政策

河南省针对退伍后创业有一系列的政策支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教育培训

退役军人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并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规定予以资助。

税费减免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和每人每年9000元的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金融支持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

金融机构为退役军人设立专属信贷产品,提供优先、优质、优惠服务。

开业补贴

对首次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退役军人,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

其他支持

鼓励退役军人参与乡村振兴,支持在乡村重点产业创业就业,创办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等,开发乡土产业,支持领办兴办智慧农业、视频农业、直播直销等数字农业经营主体。

支持退役军人参加学历教育,鼓励报考农业类高职院校,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支持依托弹性学制、农学交替、送教下乡等教学培养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职业高等教育。

加强涉农类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参加农业类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农业创业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参与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行动。

这些政策旨在全方位支持退役军人创业,从教育培训、税费减免到金融支持和开业补贴等方面提供了一系列的优待措施,帮助退役军人更好地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建议有意向的退役军人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积极申请相关优惠和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