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有多种政策扶持,以下是一些主要的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可按规定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创办小微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费政策;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在创业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总额的10%。对10万元及以下贷款、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
资金扶持政策
提供创业补贴,例如在湖南省,对于大学生初次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只要能够正常经营1年以上,便可以获得一次性创业补贴,最低标准设定为1万元。
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小额贷款,贷款额度在5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后确定需要延长贷款期限的,可以申请延期一次。
社会保险补贴
大学生创办的各类企业,招用毕业五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按实际缴费金额给予全额补贴,每个人员最长享受补贴36个月。
业绩奖励
在徐州市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内经营,自入驻园区起三个会计年度内根据营业收入给予1-8万元经营业绩奖励。优秀毕业企业奖励,在徐州市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孵化期满,当年离开大学生创业园并在徐州市区范围内依法纳税的企业,自离开创业园三个会计年度内给予经营业绩奖励,每会计年度营业收入达到或超过500万元的,每年给予优秀毕业企业奖励8万元。
法定代表人租房补贴
对非徐州市区户籍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本(专)科生400元/月,硕士研究生600元/月,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其他优惠政策
对于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可以在注册登记、贷款融资、税费减免、创业服务等方面获得扶持。大学生创业可以放宽一定的行业限制,申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受最低出资金额限制。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税收优惠、资金支持、社会保险补贴等多种方式,减轻大学生创业的负担,提高创业成功率。建议大学生创业者详细了解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资源来助力自己的创业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