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最近的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投资者门槛
新增创业板个人投资者须满足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10万元,且具备24个月的A股交易经验的门槛。
上市规则
亏损企业也可上市,一般企业要求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
红筹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预计市值不低于10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
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交易规则
涨跌幅扩大至20%,新上市企业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之后涨跌幅限制从目前的10%调整为20%。
盘中临时停牌机制,设置30%、60%两档停牌指标,各停牌10分钟。
实施盘后定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当日收盘价对盘后定价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定价交易时间。
增加连续竞价期间“价格笼子”,规定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设置单笔最高申报数量上限,限价申报单笔数量不超过10万股,市价申报单笔数量不超过5万股。
注册制改革
创业板实施注册制,进一步降低了上市门槛,为更多企业提供了上市机会。
精简优化发行条件,区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和向特定对象发行,差异化设置各类证券品种的再融资条件。
完善重大资产重组制度,丰富监管措施类型,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退市机制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落地,在退市程序、标准及风险警示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优化。
新退市规则简化了退市程序,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完善了退市标准,新增市值退市指标,取消单一连续亏损退市指标,引入“扣非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一个亿”的组合类财务退市指标。
其他规定
分红方面严格规定,对分红不达标采取强约束措施,纳入“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加大对财务造假、内控失效的退市力度,调高财务和市值指标的退市下限。
这些新规定旨在提高创业板市场的流动性和透明度,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并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投资环境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