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的半年度业绩预告应当在 每年的7月15日之前披露。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的相关规定,创业板公司需要在7月15日之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
此外,创业板公司还需要在以下时间之前披露其他季度业绩预告:
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如果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则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如果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则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
第三季度业绩预告:应当在10月15日之前披露。
年度业绩预告:应当在次年的1月31日之前披露。
建议关注相关公司的公告,以获取最新的业绩预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