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股市的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交易单位:
创业板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买入时数量必须为1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时,申报数量也必须是100股或其整数倍。不足100股的部分可以一次性全部卖出。
报价单位:
证券的报价单位为“每股价格(元)”,最低申报单位为0.01元。
涨跌幅限制:
创业板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自第6个交易日起,每日涨跌幅限制放宽至20%。对于创业板ST股票,其涨跌幅限制也为20%。
交易时间:
创业板的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休市时间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布的休市时间的影响。
交易机制:
创业板实行T+1交易制度,即当天买入的股票需要等到第二个交易日才能卖出。
临时停牌机制:
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内,当股价较开盘价波动达到30%或60%时,将各停牌10分钟,以稳定市场情绪。
盘后交易:
创业板在收盘后的15:05-15:30期间可以进行盘后交易,即以当日收盘价对盘后定价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
融资融券:
创业板允许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即借入资金进行买入或借入股票进行卖出。
投资者准入门槛:
投资者在交易创业板股票之前,必须开通创业板权限。开通条件包括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个人投资者申请开通权限前20个交易日其名下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日均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以及风险测评结果在C3平衡型及以上。
其他规定:
包括交易时效、成交原则、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等。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创业板市场的公平、透明和高效,同时控制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创业板交易前,应充分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