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针对创业人员提供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旨在支持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群体的创业活动。这些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开业补贴
对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开业补贴。
运营补贴
对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税收优惠政策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从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创业培训补贴
对高校学生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创办(改善)企业培训、创业实训、网络(电商)创业培训各一次,并给予相应的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创业意识培训200元/人、创办(改善)企业培训1000元/人、创业实训300元/人、网络(电商)创业培训1500元/人。
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补助
对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以及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可以申报大众创业扶持项目。对评选为省级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的,省财政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项目补助。
求职创业补贴
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脱贫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及残疾、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这些补贴政策为河南省内的创业人员提供了多方面的支持,降低了创业门槛,减轻了创业负担,有助于促进创新创业和经济发展。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相应的补贴,具体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可参考当地人社部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