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的退市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交易类退市标准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面值(通常指1元)。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市值均低于3亿元(新规自2024年10月30日起实施)。
连续120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200万股。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东人数均少于400人。
财务类退市标准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规范类退市标准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
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深交所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
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解决。
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
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
重大违法类退市标准
公司存在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创业板市场的健康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维护市场的公平和透明。上市公司需要严格遵守这些标准,以避免被退市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