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针对创业者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创业担保贷款
个人、合伙和企业创业者可以通过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获得资金支持,贷款额度为创业项目投资额的50%至80%,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享受更高担保额度的创业项目可获得更具优惠利率的贷款,支持期限最长为5年。此外,政府将对提供担保服务的机构给予一定的扶持和激励。
创业税收优惠
创业者可以享受较为优惠的税收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余额的一定比例予以退还,最高不超过当期企业所得税余额的50%。此外,在多家银行内设的“创业贷款,税收补贴”双重优惠政策下,创业者还可以获得企业所得税增值部分的退还。
创业人才引进
针对新疆地域特殊、资源不足等问题,政府积极引进创业人才。对于新疆国有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所引进的研究院所、创业团队等优秀人才,将提供财政和税收方面的补贴。对在新疆落户并投资新疆的企业家和优秀创业人才,可享受落户补助、生活津贴、税费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放宽市场准入
包括放宽注册登记条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创办科技开发企业,拓宽创业经营场所,扩大政府采购范围等。
改善行政管理
全面清理并取消一切影响和阻碍创业人员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创业企业正常经营。
拓宽融资渠道
强化政策扶持,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创新,支持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包括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放宽微利项目贷款额度,放宽贷款抵(质)押品及反担保范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鼓励低保人员和失业人员创业,准予创业成功人员落户等方面。
创业场地房屋租金补贴
针对初次创业满一年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政府将提供每年最高1万元/户,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屋租金补贴。
高校毕业生的特别优惠政策
包括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享受培训补贴、免费创业服务等。具体措施有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这些政策涵盖了贷款、税收、人才引进、市场准入、行政管理和融资等多个方面,为在新疆创业的人员提供了较为全面的支持和保障。建议创业者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降低创业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