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人员在创业时可以享受以下政策扶持:
税收优惠
刑满释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一定期限的营业税免征优惠。
对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三年免征营业税优惠政策。
对司法行政机关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开办或认定的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实体,安置刑释解教人员达到职工总数的40%以上的,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贷款支持
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银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享受财政贴息等优惠政策。
技能培训补贴
政府鼓励刑满释放人员参加各类技能培训,提升创业技能。参加指定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课程并考核合格者,可获得一定的培训补贴。
就业指导和服务
刑满释放人员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指导服务和就业岗位信息,参加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再就业定点单位培训。
社会保障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民政部门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
其他支持
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刑释解教人员,一年内管理费减半。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刑满释放人员在创业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详细的政策内容和申请流程,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这些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