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确实提供了一系列创业补贴政策,以支持创业者和初创企业的发展。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创业补贴类型及其申请条件:
大专生创业补贴
申请条件:毕业五年内新到淄博市就业的全日制大专生,经营满1年以上。
补贴标准: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1万元。
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条件: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并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2万元。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申请条件: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不含劳务派遣用工)和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青年创业资金扶持
申请条件:毕业5年内全日制大学生,租用独立经营场地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小微企业按照每户每年5000元标准,个体工商户按照每年2500元标准,给予2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补贴标准:每年选择不超过200个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每个5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对5年内项目运行良好,具有较大发展前景的,再给予最高50万元的重点支持。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者个人提供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最高加3个百分点,给予全额贴息。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和专业技能人员创办的企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
其他支持措施
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调至1.5%,扩大稳岗补贴范围,符合条件的上述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就业创业政策均享制度:对就业失业登记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保障其与本地户籍人员享受同等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这些补贴政策旨在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质量,并鼓励更多的人才来淄博创业。建议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及时关注淄博市政府发布的最新政策,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