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在以下情况下会直接退市:
交易类强制退市
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
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东人数均少于400人;
连续120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200万股。
财务类强制退市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规范类强制退市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解决。
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
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其他退市情形
连续亏损4年,或在被暂停上市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首个年报;
近两年净资产为负;
审计报告为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
6个月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
未在法定期限3个月内披露年报或中报;
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暂停上市后6个月仍不符合上市条件;
被法院宣告破产或公司因故解散;
36个月内3次交易所公开谴责3次。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创业板市场的健康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提高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和合规水平。投资者应密切关注相关公司的公告信息,远离有退市风险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