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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创业投资企业标准

创业投资企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注册登记 :创业投资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且不含已经在公开市场上市的企业。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主要包括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等。

资本要求

非法人制创投企业的投资者认缴出资总额的最低限额为1000万美元,公司制创投企业投资者认缴资本总额的最低限额为500万美元。

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的5年内补足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投资者人数:

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单个投资者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所有投资者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

管理人员要求:

创业投资企业应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投资管理责任。委托其他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顾问企业作为管理顾问机构负责其投资管理业务的,管理顾问机构必须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其承担投资管理责任。

其他条件:

创业投资企业应遵循《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投资后2年内,创业投资企业及其关联方持有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股权比例合计应低于50%。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创业投资企业在法律框架下有效运营,保护投资者权益,并促进经济发展。建议在设立创业投资企业时,详细阅读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符合所有备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