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创业证明,即《就业创业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它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重要凭证。
申请条件
凡是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在新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就业、失业状态,并在人社部门按要求完成登记的就失业人员,均可申请办理《就业创业电子证》。
办理流程
1. 当地申领《就业创业证》可到户籍所在社区提出申请,户籍所在地未设社区或人力社保服务室的,可向所在地镇人力社保服务中心直接提出申请;
2. 外地户籍人员在绍办理《就业创业证》遵循就近便利原则,可到居住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镇人力社保服务中心办理,也可由用人单位统一代办。
作用
就业和失业登记:
记录劳动者的就业和失业状况;
享受就业扶持政策:
如创业补贴、税收优惠政策等;
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
如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在失业期间,可以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等福利。
申请材料
1. 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2. 两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
注意事项
1. 《就业创业证》自2015年起免费发放,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换;
2. 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创业者可以申请一定数额的创业补贴;
3. 《就业创业证》中的记载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劳动者可凭该证跨地区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建议:
在申请《就业创业证》前,建议先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申请流程;
准备齐全所需材料,确保申请过程顺利;
持有《就业创业证》后,可以充分利用其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优惠政策,促进个人就业和创业。